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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再迎政策红利

时间:2024-03-05 11:30:29  来源:  作者: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推动以创业促就业
《公告》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扣减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公告》还明确,重点群体人员包括四类: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的脱贫人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记者注意到,此次规定3年内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各相关税种税收减免,相比财税〔2019〕22号文规定的每年12000元税收减免额度提高了8000元,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力资源研究所副所长初浩楠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财税减免持续加力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重要的推动意义。一是能够推动三类群体以创业促就业。脱贫和防止返贫人员、失业人员、零就业和城市低保人员是促进社会就业的重点人群。适合这三类群体创业的领域有进入门槛低、初始资本投入低、技术门槛低的特征。这些个体经营现金流小,利润小。政府通过持续减免税收,进一步降低三类群体自就业、自创业的门槛,助力三类群体以创促就。
二是推动应届毕业生以创业促就业。应届毕业生就业一直是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几年应届毕业生就业压力大,除了协调国家、社会、企业、高校力量促进就业外,通过持续减免税收,鼓励应届毕业生将创新创业大赛和校内创业孵化项目转化为创业企业,是化解应届毕业生就业压力的另一个渠道。
三是推动个体经营合规化。个体经营和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个体经营合规化一直是政府努力解决的问题。通过持续减免税收,降低经营成本,有助于推动更多个体经营走合规化路径,降低城市管理的成本和复杂度。
提振创业者信心
今年我国的就业形势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尤其是在应届毕业生人数创新高、青年失业率较高的情况下,要缓解就业压力,支持毕业生创业是一条重要途径。
赵晓晨今年毕业于山东一所高校,在校期间他就多次到企业实习,尤其是他感兴趣的零售行业。他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大四下学期,他就开始准备创业。“我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想创业,在校期间我积累了一定的从商经验,毕业后也得到了家人的支持,现在正在筹备一个项目。”
谈及政府对应届毕业生的创业支持,赵晓晨坦言,这对像他一样的创业者有一定的帮助,尤其是税收优惠,对于刚起步的创业者来说帮助更大。“尽管我现在还不到缴税这一环节,但听到这个政策还是很暖心,对未来的发展有了很大信心。”赵晓晨说。
不过赵晓晨的创业也有很多困难,比如办公地点的租赁费用目前是他前期最大的一笔投资,对他来说压力较大。希望在这方面政策能有一定的支持。
在初浩楠看来,支持大学生创业一定要持续增强配套扶持政策。比如政府和高校主导的创业园要为应届毕业生创业提供免费办公地点,加大高质量创业项目孵化力度,协助毕业生和其初创企业解决市场资源不足、经验不足等瓶颈问题。
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好校内孵化作用。“应届毕业生创业除了创业意愿和动机外,更重要的是创业思维、创业能力、创业体验。”初浩楠认为,高校大多都有大学生创业园,但创业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提高应届毕业生创业率的重要途径就是充分开发校内大学生创业孵化。
此外,搭建应届毕业生创业宣传平台也很重要。初浩楠表示,要在政府主导下,搭建融媒体平台,宣传大学生创业项目,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B2B和B2C的市场和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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